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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石雨川
问:国有公司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,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,企业、犯前两款罪的,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 ,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,在预防 、企业的工作人员,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?
答:国有公司、控制突发疫情的工作中,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,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,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,
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,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,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